大家都知道
报废车是属于高危车辆,一但上路行驶会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,而个别车主却找各种理由拖延不愿去报废车辆,甚至心存侥幸违法上路,完全不顾及路上行人及车辆的安全,依然我行我素。近日,孝感交警直属二大队根据系统预警查获一起
报废车上路行驶违法行为。
4月4日上午10点半左右,孝感交警直属二大队联合执法南站的查缉布控系统预警显示,一辆鄂AJX开头的桑塔纳2000小轿车涉嫌是报废车,民警迅速设卡布控拦截。随后,民警把该车号牌输入公安信息网查询,发现这辆车是近期孝感交警依法强制的报废车辆之一。经询问得知,该驾驶人姓万,这辆报废车平时搁置在家,当天情况特殊才临时开车上路。
驾驶人 万某:这个车是02年,02年有16年了,那天家里的另一辆车被别人开走了,别人开走了刚好我那天有急事,我就抱着侥幸心理,想去开一下没什么事,刚好(上路)被警察逮住了。我感觉这事确确实实开着报废车,确实有点不对。
按照国家规定,9座(含9座)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(包括轿车、含越野型)使用15年,达到报废车标准后,不能再继续使用。其实万某很清楚这项规定,不过当时事出有因,新车刚被朋友借出后,突遇急事要处理,才不得已开报废车,即便如此,也不能成为自己违法上路的理由。依据相关法规,民警依法对万某做出了罚款700元,记3分,吊销驾驶证,收缴机动车的处罚。
说实话,驾驶报废车上路,自身行车安全没有保障,还威胁他人生命财产安全。所以在这里孝感交警提醒司机朋友,车辆使用年限达到报废标准,就要及时送去报废,不然的话,交警部门的查缉布控系统会让
报废车及时现身,车辆不仅强制报废,而且扣分、罚款、吊销驾驶证等处罚会让你悔不当初。